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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食品卫生法》中“熟食”管理的相关规定
【字体: 】【2008-09-05】 【作者/来源: 滁州市局】  【关 闭
      ■需进行分割的熟食卤味,应在销售或者供应前即时进行改刀。改刀后的熟食卤味销售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。

  ■采用封闭式冷藏柜和保温柜销售熟食卤味,必须做到专柜专用,销售时由销售人员为顾客提取。熟食卤味不得放在展示柜外;冷藏柜温度必须低于lO℃,保温柜温度必须高于55℃。

  ■熟食卤味生产(加工)场所应当配备相应的冷藏设备及防蝇、防尘、防鼠、通风、照明、工具和容器清洗消毒、更衣、废弃物暂存容器等卫生设施,并做到布局和工艺流程合理。

  ■食品从业人员操作时应当穿戴清洁的白色工作衣、帽,头发应梳理整齐并置于帽内;不留长指甲、不涂指甲油、不戴外露饰物;进入专间前应当洗手、消毒、戴口罩;销售熟食卤味时,应当使用经消毒的专用工具,做到货款分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