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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光局积极宣传《食品安全法》
【字体: 】【2009-06-03】 【作者/来源: 滁州市局】  【关 闭
    6月1日,《食品安全法》正式实施,为确保《食品安全法》顺利实施,增强全民的法制意识,明光市食药监局、市质监局、市工商局、市卫生局、市农委、市水产局、市商业协会在市安居广场举行宣传咨询活动,现场各相关职能部门专门印制了宣传资料、展板和彩页,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的形式图文并
茂地向广大市民宣传《食品安全法》,并现场接受群众的咨询。向群众解释了食品安全标准制度、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的基本准则、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、食品安全信息发布等制度。使人民群众在食品安全方面发生问题后有法可依。

    明光市政府副市长黄平出席活动并提出要求:全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好食品安全综合监督、组织协调、依法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职能,加强沟通协调,构建长效机制,实现食品安全监管环节之间的无缝衔接。(明光市局)